📢 深度解析: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略考量与治理新篇
近日,党中央就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部署,明确从今年7月开始,利用1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整治规范滋生黑恶犯罪的行业乱象,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这一重大决策部署,不仅是对既有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延续与升级,更是基于当前国内外复杂形势、黑恶犯罪新趋势以及国家治理现代化需求作出的战略性回应。本文将从政策背景、重点任务、法治路径、长效机制及社会影响等多个维度进行深度解析。
📊 一、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显著成效:数据背后的治理成果
自党的二十大以来,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取得了令人瞩目的阶段性成果。这些成果不仅体现在宏观的犯罪率下降上,更体现在人民群众切实的安全感与满意度提升之中。
📈 核心数据解读
- 刑事犯罪率显著下降:2025年,全国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2.8%,为本世纪以来最低水平。这一数据标志着我国社会治安形势的根本性好转,也反映出扫黑除恶斗争对整体犯罪生态的强力净化作用。
- 命案发生率持续走低:命案同比下降8.7%,同样是本世纪以来最低。命案作为社会治安的“晴雨表”,其持续下降直接证明了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威胁得到了有效遏制。
- 群众满意度与安全感高位运行:2025年,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斗争的满意度高达94.55%,连续7年保持在92%以上的高水平。同时,全国群众安全感为98.23%,连续6年保持在98%以上。这组数据是衡量治理成效最直观、最有力的“金标准”,充分说明扫黑除恶斗争深得民心。
🔍 深度解读:这些数据并非孤立存在,它们共同勾勒出一幅中国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的图景。犯罪率的下降并非偶然,而是得益于“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预防性打击策略,以及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思维的深入贯彻。扫黑除恶不仅清除了显性的社会毒瘤,更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潜在犯罪动机的滋生。
🚨 二、为何要再启“深化”专项斗争?——四大战略考量
在常态化斗争取得显著成效的背景下,党中央为何还要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深化”专项斗争?这背后蕴含着深刻的战略考量和现实紧迫性。
1. 🌏 伟大历史进程赋予的新使命
当前,我国正处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十五五”规划蓝图确立的目标任务,对提高防范应对各类风险挑战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要求。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必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这“两件大事”。深化扫黑除恶,正是为了清除一切侵蚀社会肌体的毒瘤,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续写社会长期稳定新篇章扫清障碍。这不仅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更是保障国家战略顺利实施的基础性工程。
2. 🛡️ 更好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新要求
黑恶势力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如果人民富裕了却没有安全感,就没法安心学习、工作、生活。随着信息化快速发展,传统黑恶犯罪和互联网犯罪相互交织,一些新型黑恶犯罪严重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例如,利用网络实施裸聊敲诈、软暴力催收、舆情敲诈等犯罪,虽然不像传统黑恶势力那样“打打杀杀”,但对受害者造成的心理胁迫和经济损失同样巨大,甚至更为隐蔽和恶劣。此次专项斗争,就是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通过深挖彻查一批黑恶线索、攻坚突破一批重大案件,让人民群众吃“定心丸”、睡“安稳觉”。
3. ⚖️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标准
黑恶势力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绊脚石”,公然挑战法律权威,践踏法律尊严,扰乱国家正常的法治秩序。它们的存在,不仅是对具体法律条文的违反,更是对法治精神的公然挑衅。必须打一场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的攻坚战,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面提高依法打击、依法防控、依法治理黑恶犯罪的能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此次“深化”专项斗争,更强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黑涉恶问题,确保斗争始终在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的轨道上运行。
4. 🧩 黑恶犯罪新趋势新特点提出的新课题
与一般刑事犯罪不同,黑恶犯罪严重侵蚀党的执政根基,严重破坏正常社会秩序,危害更深、破坏更大、影响更广。当前一些黑恶犯罪隐蔽变形,正在从“网下”向“网上”、“显性”向“隐性”、“硬暴力”向“软暴力”、“传统领域”向“非传统领域”、“新兴行业”转变。例如,利用网络平台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放贷、恶意索赔、非法催收、劳动碰瓷、舆情敲诈、网络水军滋事等涉网黑恶势力,以及大肆实施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的黑恶势力。这些新型犯罪形态,对既有的打击手段和治理模式提出了新挑战。因此,必须树立与黑恶势力长期斗争的思想准备,始终保持依法严打高压震慑态势,不断提高对新型黑恶犯罪的发现、打击、惩处能力。
🎯 三、专项斗争的核心内容与打击重点
此次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非对以往工作的简单重复,而是针对新形势、新问题进行的精准打击和深度治理。其核心内容与打击重点十分明确,体现了“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问题导向。
1. ⚔️ 持续深挖,严打传统黑恶势力残余
专项斗争将在持续深挖打击传统黑恶犯罪的基础上,密切关住黑恶犯罪新动向,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重点包括:
- 依法严厉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这些势力往往盘踞在基层,侵蚀基层政权,欺压百姓,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
- 依法严厉打击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这类犯罪往往与黑恶势力相互交织,是滋生其他犯罪的温床。
- 依法严厉打击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保护未成年人免受黑恶势力侵害,是底线要求,也是此次斗争的重点关注领域。
2. 💻 聚焦新型犯罪,严打涉网黑恶势力
针对黑恶犯罪向网络蔓延的新趋势,此次专项斗争将打击锋芒明确指向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实施的犯罪:
- 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动碰瓷、色情敲诈等黑恶犯罪及相关犯罪。
- 依法严厉打击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涉恶犯罪。
🔍 案例视角:例如,近年来频发的“套路贷”犯罪,往往依托网络平台,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虚假银行流水、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其背后多有黑恶势力操控,是典型的“软暴力”与网络犯罪交织的形态。此次专项斗争对此类犯罪进行重点打击,正是回应了社会关切。
3. 🗂️ 强化案件攻坚与“打财断血”
对群众反映强烈、案情重大复杂、办案阻力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涉黑涉恶案件挂牌督办,综合运用异地用警、提级管辖、专案攻坚等措施,推动取得突破。同时,进一步强化“黑财清缴”力度,彻底打掉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防止其“死灰复燃”。经济基础是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血液”,只有彻底铲除其经济来源,才能实现釜底抽薪的根治效果。
⚖️ 四、严格依法办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斗争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严格依法办案是必须坚守的生命线。中央政法委负责人明确强调,要将专项斗争纳入法治化轨道,确保斗争成果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1. 🏛️ 坚持法律原则,严把案件质量关
政法机关将严格依照刑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这体现了对法治精神的尊崇和对人权的保障。
2. 🤝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 公安机关: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黑恶犯罪的各类证据,从源头上提高侦查取证质量。
- 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各司其职,严格依法准确认定。确保既不“降格处理”,也不“拔高认定”,做到“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
- 权利保障:办案机关依法保障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这不仅是程序正义的要求,更是确保实体正义的基础。
📢 五、依靠群众:举报途径与保护机制
人民群众是扫黑除恶的力量源泉。此次专项斗争高度重视群众参与,并为此提供了便捷、安全的举报渠道。
1. 📞 多元化举报途径
- 全国“12337”统一线上举报平台:通过网上搜索“12337”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可随时随地、方便快捷地登录举报平台,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后,全国扫黑办即实时受理。这是最权威、最便捷的主渠道。
- 部门举报渠道:通过公安部、国家信访局、各省级扫黑办公布的举报渠道,以及电信网络、金融等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互联网平台的投诉举报途径进行举报。
- 地方新设渠道:各地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新公布的举报热线、举报平台、举报地址邮箱等举报途径。
2. 🔒 举报人保护与奖励
对通过上述途径获取的线索,相关部门将全力做好转办、督办、核查、反馈等工作,必要时启动提级抽查复核工作,推动查深查透。同时,严格落实线索保密、人身保护和有奖举报制度,引导群众主动检举涉黑涉恶线索。这一机制的建立,旨在消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鼓励更多群众敢于揭发、勇于作证。
🔗 六、深挖彻查“保护伞”,同步推进“打伞破网”
黑恶势力之所以能长期存在、做大成势,背后往往有“保护伞”的庇护。因此,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必须紧密结合,同步推进。
1. ⚙️ 健全机制,快速移送
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快速移送机制,及时深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这打破了“扫黑除恶”与“反腐打伞”之间的壁垒,形成了工作合力。
2. 🎯 重点督办,绝不姑息
加大对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重点督办力度。检察机关将发挥检察侦查职能作用,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同时,坚持把监督触角向事前防范延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力求从源头上减少“保护伞”的产生。
🛠️ 七、健全长效机制:实现由“治标”向“治本”深化
扫黑除恶不是“一阵风”,而是一场持久战。此次专项斗争强调“边打边治边建”,着力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铲除黑恶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1. 🌐 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防范整治
- 网络领域:针对黑恶势力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问题,着力强化网络平台主体责任,深入推进网络治理,坚决斩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软件开发、“养号控评”“吸粉引流”“跑分洗钱”等上下游犯罪不法利益链条,持续打击整治利用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犯罪及相关犯罪。
- 金融领域:针对网络平台放贷乱象等,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将加大对电信运营商、商业银行、互联网企业等经营主体的依法监督力度,促进网络贷款规范运行,从源头防范涉债务催收等违法犯罪行为。
- 制度建设:健全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三书一函”制发、整改、反馈工作机制,推动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及时发现监管漏洞、完善工作机制。
2. 🏘️ 深化重点地区防范整治
- 农村地区:重点推进农村宗族黑恶势力问题防范整治,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严格落实村“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筑牢乡村振兴的基层组织根基。此举旨在防止黑恶势力向基层政权渗透,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 重点县区:选取群众举报数量多、涉黑恶警情多、治安状况复杂的重点县区,深化防范整治,消除治安乱点,防范黑恶犯罪向农村地区蔓延渗透。
📈 八、未来展望: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常态化路径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节点。从长远看,其意义远超打击犯罪本身。
1. 🔄 从“专项斗争”到“常态治理”的转型
此次专项斗争虽然为期一年,但其核心目标之一,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工作从“专项斗争”模式向“常态化、法治化、规范化”治理模式转型。通过“边打边治边建”,将斗争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实现由“治标”向“治本”的深化。
2. 🤖 科技赋能,提升治理效能
未来,扫黑除恶工作将更加依赖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通过对海量警情、社情、舆情的分析研判,实现精准预警、精准打击。同时,利用区块链等新技术加强对“黑财”的追踪与处置,提升“打财断血”的效率。
3. 🌍 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
深化扫黑除恶,需要政府、社会、公众的多元协同。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监管;行业组织要加强自律;每个公民都应增强法治意识,积极参与监督。通过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从根本上压缩其生存空间。
💎 结语
此次党中央部署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在“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对平安中国建设作出的再动员、再部署。它既是对前期常态化斗争成果的巩固与深化,也是对新形势下黑恶犯罪新趋势的精准回应。通过为期一年的集中攻坚,不仅将有力打击和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更将推动社会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升,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驾护航。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依靠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必将取得新的更大胜利,平安中国的底色将更加厚重、亮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