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史玉辉被羁押821天后因证据不足获不起诉,并在申请国家赔偿过程中,因警方以新罪名重新立案导致赔偿中止。该案集中暴露了司法实践中长期羁押、程序反复、国家赔偿制度落实受阻等问题,引发对侦查权制约、程序正义及公民权利救济的深度反思。目前当地已成立联合调查组,事件走向成为观察基层法治生态的窗口。
广西一男子因怀疑邻居“作法摆阵”害他,购买并改装射钉枪杀害邻居夫妇,一审被判死缓。检察院抗诉后,广西高院二审改判死刑立即执行。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被告人作案时患有精神疾病,且家属代为赔偿,是否足以成为从轻处罚的理由。法院最终认定,其精神疾病对作案时的辨认和控制能力无明显影响,不足以从轻,改判死刑更能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此案引发了关于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认定、被害人权益保护与司法公正之间如何平衡的深度思考。